2010/04/11 7:02 pm   最新资讯

这就是人生,无论你是低层的煤矿工人或是高高在上的国家元首,该轮到你时,就那么一下,你就永别了。

天朝内的看守所一向是发明各种新鲜死法的舞台。从“激动死”;“喝开水死”;“做噩梦死”;“上厕所死”;“睡姿不对死”;“发狂死”;“躲猫猫死”;“鞋带自缢死”等等不一而足,看到诸如此类的新闻大家都有点麻木了,于是,咱们再来一个“洗脸死”。

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薜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。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。该男子身亡后的第二天,死者家属就“主动”将死者尸体拉去火化,事情已“圆满解决”。

小小一个洗脸池溺死人,也实在比较高难度,相信身体正常的人也不可能把自己按在水池里淹死。但人死在看守所总要有个死法,从“睡梦死”到“洗脸死”,每种离奇的“死因”,都在挑战我们的想象力,而审丑疲劳,惯例地成为我们的观感。尽管谎言的虚墙挡不住正义的穿透,真相的阳光总会照进现实,但丑闻的重复上演,还是让我们由衷悲恸。

每次疑犯离奇死亡后,相关部门总是或缄默不语,或不给“解说词”,对细节进行阐明,而是给人们留下浮想翩翩的余地。解释徒有大体,屏蔽了过程,逻辑无法自洽,自然无法有力地回击质疑声。半开半掩的告知姿态里,公众的知情权只能碰壁,而权力部门的公信力,也会蒙上阴影。这种对“猜疑止于透明”的背道,是对常识的第三重颠覆。

突兀的死对应的,总是不堪一击的荒唐理由。比如“用鞋带自杀”“睡姿不对昏迷而死”等,明显不合基本的医理常识。而“身上有血迹”“有被殴打的痕迹”等,更让权力部门编织的谎言不攻自破。“无奇不有”的死法,令常识遭到难以不被质疑的颠覆。

常识是检测真伪的测试仪,“诡异死”对民众心理底线的冲击,对常识的颠覆,只会加速真相的浮出水面。监狱暴力、刑讯逼供等管理乱象,终会在民意倒逼与司法涉入中,被揭露无遗。而制度性的反思,加大违法成本,堵住丑闻翻版的体制空间,是终结“××死”的根本路径,也是对常识的回归。

生命宝贵的,但“死人的事也是经常发生的”。看守所众多离奇死法的背后,挑战的是公众想象力,拷问的却是执法部门公信力——每一个离奇“死法”,都有非正常死亡的阴影,更有失职渎职的可能,甚至有枉法违法的嫌疑。大家不禁问,为何为何,看守所内为何总有那么多层出不穷的离奇古怪的死法?

鲁迅先生在《答KS君》中说:“丑态,我说,倒没什么丢人;丑态而蒙着公正的皮,这才催人呕吐”。真不知若他闻见了种种蒙上“合理”皮囊的“××死”,会作何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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